2016年广州中考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问答

2016/5/27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2016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问答

      

第一部分 报考范围

一、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有哪些学校?

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有:普通高中(含公办和民办高中)、高职(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下同)、教育系统职业学校(即全日制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业学校(即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除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外,其他学校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考生类别

学籍所在区(或学籍年限)

户籍所在区

报考范围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我市11

我市11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批);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

---

我市11

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含往届)

我市11

---

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

---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无我市3年完整学籍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本市户籍(含331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分配到本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具体分配方式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67号)]

说明:

(一)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二)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增城中学、新塘中学。

(三)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收户籍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五)2016年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示范性高中今年招生总计划的30%。

 

三、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升学范围有何规定?

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须在中考报名时提出跨区申请,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不申请跨区的,则默认按学籍所在区升学,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是否跨区,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四、南沙“三镇”和番禺的考生报考范围需要注意什么?

(一)学籍或户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简称“三镇”)且选择在南沙区升学的考生,除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还可报考南沙区和番禺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都视为本区考生。

(二)学籍或户籍在番禺区且选择在番禺区升学的,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辖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鱼窝头中学和大岗中学),即南沙和番禺两区的考生都可报考三镇的初中。

(三)指标计划分配时,三镇的初中学校只参加南沙区指标计划分配。

 

五、越秀、海珠、荔湾三区的考生升学范围要注意什么?

除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是三个区各自独立进行分配外,普通高中其余计划招生时,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的区属普通高中,不视作外区考生。

 

六、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和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有什么规定?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七、什么是异地借读生?各类借读生的报考范围有何规定?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一)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二)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各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三)其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八、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哪些学校?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九、如何理解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收我市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具体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详见《2016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下简称《报考指南》)第七部分各校“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

例如:某校今年总招生计划为500人,在提前批安排招生计划200人,其中最多安排75人(占总计划15%)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余下125人面向本区招生;其余计划安排在第一批面向本区招收300人。

区属示范性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考生选择更多,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学业水平,参照招生学校往年录取分数,可适当考虑报考外区示范性高中。

 

第二部分 指标考生必读

一、什么是“指标到校”,符合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指标计划?

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部分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为“指标到校”,2016年起正式实施,今年指标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30%。

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户籍从外市迁入的,户籍迁入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以2016年3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

(二)本校完整三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往届生、返穗生具有“指标生”报考资格吗?

   “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是分配到初中学校,往届生、返穗生不属我市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没有我市初中应届生的学籍,所以没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三、哪些学校有“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指标分配的范围是什么?

我市所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都有指标生招生计划,今年共有41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42个校区)。其中10所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11个校区)指标计划面向全市分配,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面向本区分配。

具体为:

省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市属学校:广雅中学、执信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六中学、铁一中学(越秀校区)、铁一中学(番禺校区)、广东华侨中学、协和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荔湾区:市第一中学、真光中学、市第四中学

越秀区:市第三中学、市第七中学、市第十六中学、培正中学、育才中学

海珠区:市第五中学、南武中学

天河区:市第四十七中学、天河中学、市第八十九中学、

白云区:培英中学、市第六十五中学、市第八十中学

黄埔区:市第八十六中学、玉岩中学

番禺区: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高级中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

花都区: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新华中学

南沙区:南沙第一中学

从化区:从化中学、从化区第六中学

增城区:增城中学、新塘中学

 

四、每个初中毕业生都能报考上述各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吗?

不是,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分配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不能报考外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五、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是如何分配的?

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由市招考办统一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分配。2016年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电脑派位仪式于今年4月28日举行,全程现场公证,并于派位当天在广州招考网公布指标计划分配结果。具体指标分配结果详见广州招考网中考中招栏目。

(一)根据各区指标考生数在全市所占份额,逐一将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各区,再以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后,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二)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是将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整体打包汇总,再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三)省、市属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老三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参与指标分配。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的初中学校参与南沙区的指标分配。

 

第三部分 填报志愿

一、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批次有哪些?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两阶段进行,先进行普通高中的录取(含普通高中补录),再进行中职学校的录取。招生批次安排如下:

独立招生学校:外语、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班”的学校,以及普通高中特色课程重点立项学校。

提前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两步,先进行指标计划的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的录取。

第一批: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

第二批提前录取:广州市美术中学。

第二批: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批:区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

第四批: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省属中专、技工学校)。

原则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在原等级批次安排不得少于招生总计划的30%外,学校可自主选择另一个批次(提前批除外)安排招生计划。除老三区外其他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批次(一至三批)由各区确定,但整个招生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

 

二、如何填报志愿?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的志愿系统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6月1日9:00至5日15:00。考生须在2016年6月5日(星期日)15:00前对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二)填报志愿流程: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输入考生号和原密码→修改新密码→考生填报各批次学校志愿→考生核对或修改志愿→考生确认志愿信息。

志愿填报期间内,如考生对已确认的信息再作修改,可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将考生的志愿状态恢复为“未确认”,考生再登录系统进行修改并确认,逾期不能修改和确认。

 

三、如何确保志愿不被人修改?

首先,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后,一定要修改初始密码,密码的设置要有一定的难度,注意不要使用过于简单、短小和易破解的字符(如本人生日),修改密码后要妥善保管。填写后无需修改的请及时确认。对于考生因密码丢失导致的填报志愿与考生本人或家长意愿不符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对于考生填报意愿与家长要求相冲突发生的争议,由考生与家长自行协商后确定志愿填报。

 

四、考生对志愿有异议如何处理?

2016年6月5日15:00为填报志愿截止时间,系统将准时自动关闭,市招考办将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备份同时办理备份数据公证手续,经公证后的志愿数据备份盘分别交市公证处、市教育局监察部门封存备案,考生可随时上网核查本人的志愿信息,但无权再修改志愿填报信息。如考生对自己的志愿信息有异议将以封存的志愿数据盘的信息为准。

 

五、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全市实行由考生通过计算机在网上录入志愿的方法填报志愿,为保证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录入和提高志愿信息的效率,考生应先按本人的意愿和要求填写志愿拟稿表(该表只作拟稿用),再在网上录入志愿信息,认真校对后再作确认。若录入的志愿信息与志愿表不符,市招考办只以考生网上录入的志愿信息为准,因此,考生及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及密码。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报考范围和各类招生学校录取的顺序和批次(详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填报志愿,尤其要结合本人的实际,合理选择志愿。

(三)填报志愿与投档、录取的方式有密切的联系。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了解清楚招生部门在录取时的投档方式、办法以及有关录取规定。我市对各类招生学校,均实行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因此,考生在每批次志愿中,填好第一志愿尤其重要。因为在投档中,热门学校一般在第一志愿的投档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的第一志愿选择的学校偏离本人实际,而后续志愿也报得不合理,则在该批落选的可能性很大。此外,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不同的录取批次之间的志愿是互不影响的。即每一批的投档只与该批次的志愿有关,不受上一批的志愿影响。

(四)考生报志愿应有一定的梯度,热门学校的志愿和中职学校的热门专业不要过于集中。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结合学校或专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从高到低选填自己的志愿。参照往年学校的录取分数级差来选择学校志愿顺序,即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高些,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低些,第三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更低些,如此类推来选填志愿,注意志愿间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对同一所学校的两个专业也应如此。

 

六、各批次志愿个数分别是多少? 

普通高中学校

中职学校

独立招生

学校

提前批

第一批

第二批提前录取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老三区

1/

指标计划3

统一计划4/

4/

1

 

3/

3

6个(每个学校含6个专业志愿)

天河区

4/

2/

白云区

5/

3/

黄埔区

4/

2/

南沙区

4/

3/

番禺区

4/

2/

花都区

2/

2/

从化区

3/

3/

增城区

4/

4/

 

 

说明:

1.表内“公”即公办高中,“民”即民办高中 。以提前批 “指标计划3公,统一计划4公/民”为例,意即考生在提前批最多可报分配到本校3个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志愿(限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最多可填4个统一计划志愿,含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共4个。

2.第二批提前录取仅限报考广州市美术中学,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入门测试。

 

七、各区各批次的志愿个数为什么不同?

由于各区所辖的学校数量不同,有的区招生学校多,志愿个数就多;有的区招生学校少,志愿个数就少,除全市统一确定的外,其他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整个招生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报考指南》第七部分招生计划篇中如有的区部分批次没有安排招生计划,考生可填报其他区相应批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学校。各区各批次志愿个数以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八、如何填报指标计划志愿?

(一)“指标到校”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提前批分两步,先进行指标计划的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的录取。

(二)指标计划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共设3个指标计划志愿,符合指标资格的考生只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区属示范性高中指标计划。 

(三)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且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若选择跨区升学(即按户籍区升学),指标计划的报考和录取不受跨区影响,仍按其学籍所在区进行,其在独立招生、提前批统一计划和后续批次按跨区生录取。

 

九、填报志愿的顺序有哪些规定?

(一)各批次的填报顺序没有规定,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所在的批次自行填报。

(二)同批次内须遵循从第一志愿到后续志愿的填报顺序,要注意各区对志愿个数的限制。

(三)提前批的指标计划志愿只能填报分配到考生毕业学校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四)中职学校(即第四批)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须从第一专业志愿依次填报,可以不报满。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志愿拟稿表上的填表须知,熟知填报要求,可先在拟稿表上填写,再在网上录入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情况、家庭条件、往年学校录取分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志愿填报顺序,合理、自主填报志愿。

 

十、是否所有志愿都要填满?

不要求全部志愿都填满。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填报任意批次,可以不报满。但建议考生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以增加录取的机会。

 

十一、填报有宿位限制的学校要注意什么? 

有些学校提供的宿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无法满足所有考生住宿的需要,考生在填报是否要求住宿时必须考虑宿位限制对录取所产生的影响和风险:

(一)填报住宿的,由于按现行投档规则,对宿位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市招考办在按志愿先后、学业考试成绩高低对该校投档时,当宿位数投满后,不再投要求住宿的考生,只投没有要求住宿的考生。就会出现要求住宿的考生分数虽然高出学校录取分数线,但存在受宿位限制的影响却落选的风险。

(二)不填报住宿的,由于被学校录取后无法安排住宿而走读,如果上学路途较远就会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增加体力的消耗。

因此,考生在是否提出宿位要求时应非常慎重。

 

十二、不同录取批次之间,志愿的顺序互相影响吗?

没有影响。按照投档规定,投档是分批进行的,不同的录取批次之间,其志愿顺序是互不影响的。

例如,考生在提前批报了A校,录取时分数达不到而落选了,该生在第一批同样填报了A校(A 校在提前批和第一批都有招生计划),而且上了A校第一批的分数线,则该生就有可能投档到A校,不会因为该生在提前批落选了而不在第一批投档。但如果该生在提前批填了A校志愿,在第一批没填A校志愿,当提前批落选后,即使分数超过了第一批A校的出档线,该生也不可能被A校投档录取。

 

十三、填报民办高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考生如填报民办学校首先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一般情况下,民办学校的收费都比公办收费高,考生须了解清楚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填报。另外,有些民办高中开设有国际班,考生填报志愿时还需综合考虑学校的课程设置及个人以后升学意愿等情况。具体民办学校收费和计划设置等详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

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需慎重,如被前面的志愿(不论公办、民办)高中录取后,以后的志愿即使达到录取分数也无效。考生被录取后,必须按有关规定交费和注册报到,不按规定交费或不按时注册报到的,招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的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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