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语种及相关科目成绩要求如下(广东省除外):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5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
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0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
报考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5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数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等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75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
报考金融学(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会计学(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汉语国际教育(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人力资源管理(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广告学(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城乡规划(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及应用心理学(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等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75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
除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2.舞蹈学、休闲体育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4.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除广东省以外省份适用。
5.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广东省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使用校考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术科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按总分150分计算)以上,该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除广东省以外省份适用。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和所有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按考生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