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高职专科志愿5日起填报

2016-8-4  东南网  阅读:  【放大镜】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自5日起填报

  来自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消息,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将于8月5日8时开始填报,8月7日18时截止。而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4日8时至8月14日18时;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8月17日18时。

 

  根据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规定,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可适当降分录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据了解,省内高职院校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等12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此外,高职(专科)批公安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3日8时至8月4日18时。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须按规定接受政审,并于8月6日上午(8:00-11:30)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8月5日上午9: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点击“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图标,输入本人的账号、密码、考生号等证信息,并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后就可进入网上志愿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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