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准备的通知

2016/10/10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阅读:  【放大镜】  

做好201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有关中学:

 

为使201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就报名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学籍信息

(一)各毕业学校须于2016年10月28日前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表,交由学生和家长逐项核对并确认,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信息等,特别是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要确保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一致。信息有误的学生,应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正。

(二)各毕业学校须于2016年11月18日前完成初中毕业生学籍的核查、整理工作,对本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以及是否具有本校完整3年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情况[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的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要逐一核实确认。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应积极协调本区学籍管理部门认真完成学籍梳理工作,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和完整性。

 

二、督促考生办理身份证

我市中考考生须凭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各毕业学校要督促尚未领取身份证、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新证或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学生尽快到公安部门领取身份证或办理入户手续,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关办理手续请查阅广州市公安局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的《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http://www.gzjd.gov.cn/gzjdw/wsbs/bsdt/list-1.shtml#22799&bszn),或直接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三、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

(一)各区在完成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数据核验工作的基础上,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9日,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完成本区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即用身份证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信息)。各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集中地设置身份证采集点,确保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各毕业学校按班级收集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身份证,到区指定的采集点采集身份证信息。

2.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户籍情况和“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供的学籍数据以及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对考生可报考范围进行自动设定。如考生未能提供身份证的,系统将按外市生源设定其可报考范围;如考生身份证提取的信息与其申报的户籍信息不一致,则按我办通过公安户籍部门核准的户籍地设定其报考范围。身份证户籍信息发生变迁的考生须重新办理身份证,其身份证信息以正式报名时重新采集的身份证信息为准。

3.各毕业学校在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资料打印”栏目打印本校考生“201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在12月30日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核对各项信息,同时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学籍信息公示表,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做好报名相关的宣传指引工作。对异地借读生要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4〕30号)为依据,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宣传和报考指引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尽早按文件要求准备所需证明材料。对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要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39号)为依据,做好指标考生的资格解释工作。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区招考办(基教科)要认真组织本区各初中毕业学校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各毕业学校须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毕业生,确保2017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严格规范进行。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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