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2)

2016/10/17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四、评价方式、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由学生个人重要或典型活动的写实记录、收集审核的事实证明材料、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等项目组成。

(一)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具体活动,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和成果报告,如典型事实材料、重要活动记录、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作品照片、轶事、证书和录音录像等;客观填写《综合素质档案》有关内容。写实活动记录及事实证明材料要详尽真实、有据可查。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

(三)公示审核。对遴选出来、拟用于招生使用且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过程中,学生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根据情况进行核查。公示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确认无异议的活动记录和课程成绩等事实材料进行签字确认,由学校审核后及时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四)陈述和评语。毕业前夕,教师要指导学生用纪实性语言陈述自己高中3年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用典型事例说明自己兴趣特长、优势和发展潜能等方面情况,引导学生在记录成长事实和自我陈述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

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要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对学生思想品德、道德认知行为表现、核心素养、身心健康发展、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进行评价,撰写学生评语,并征求其他任课教师意见。教师评语要分析记录学生发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优势个性特点。要重视对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主发展、团队精神、探究精神、乐观进取的态度、科学艺术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发展及应对挫折与困难的表现等方面的评价。

评语的撰写基本模式可分为:综述+个性特点描述+建议。综述主要是对学生各方面的发展水平和特点进行纪实性描述。个性特点描述主要是根据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用纪实性语言描述的方法,反映学生的个性特点,指出学生的发展潜力。针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以改进或希望的形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学生健康发展的期盼。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言之有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五)形成档案材料。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材料。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展现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可以空缺。取消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在档案材料上签章,以书面形式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五、档案材料使用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

(二)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重要参考。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校在招生时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高校在使用相关评价材料时,要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列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指导,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予以指导,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培训,提升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正确把握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操作程序,确保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要加强督导,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鼓励各地、各校开展试点,着重探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相关措施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指导和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措施以及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建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制。每个班级都要建立由年级长、班主任和相关教师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记录和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

(三)强化信息化管理。省教育厅将研发和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学生电子档案,为招生录取工作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学生、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查看学生电子档案的相关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和督促检查学校使用综合素质评价配套电子化管理平台。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由外省(区、市)转学进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学校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教师和学生分别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要及时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规章制度和结果进行公示,提升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建立健全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生或其监护人对评价结果或学校评价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并反馈意见。学生或其监护人对学校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建立诚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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