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
为确保2017年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11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普通高考报名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学籍信息
各报名点须于2016年11月4日前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表,交由学生和家长逐项核对并确认,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信息等,特别是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要确保与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一致。信息有误的学生,应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正。
二、督促考生办理身份证
我市高考考生须凭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中国台湾籍考生和外国籍考生除外)。各报名点要督促身份证遗失、消磁、或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新证的学生尽快到公安部门领取身份证,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关办理手续请查阅广州市公安局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的《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http://www.gzjd.gov.cn/gzjdw/wsbs/bsdt/list-1.shtml#22799&bszn),或直接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三、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
“广州市2017年高考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开放考生身份证采集功能,各报名点原则上应在此时段内组织应届考生采集身份证信息。社会青年考生不强制要求在此时段内采集身份证,但高考正式报名期间须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后方可进行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报名点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区招考办要认真组织本区各报名点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各报名点须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在校考生,确保2017年我市高考报名工作严格规范进行。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