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
(本表适用于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填写)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身份证号码
|
|
考生户口所在地址
|
|
家庭地址
|
|
学籍所在地
|
|
学籍号
|
|
户口迁入时间、地址
|
|
户口迁入理由
|
|
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
起止日期
|
就读学校
|
高一
|
|
|
高二
|
|
|
高三
|
|
|
|
|
|
父亲姓名
|
|
现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址
|
|
母亲姓名
|
|
现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址
|
|
(以上资料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中学审查意见
|
学籍所在地
市教育局意见
|
户籍所在地
市公安局意见
|
户籍所在地
市招生办公室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中学审查意见”栏和“学籍所在地市教育局意见”栏填写“该生符合(或不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签名盖章。
2.“户籍所在地市公安局意见”栏按考生是否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填写“经复核,该生符合户籍迁移政策。”或者“经复核,该生不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已取消我省户籍,迁回原籍。”,签名盖章。
3.“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意见”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报考普通高考”,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