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高考报名时间:12月1日~10日 惠州高考报名通知

2016/11/21  惠州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各县(区)招生办、市直(含惠城区、仲恺区)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院):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0日。凡是要在2017年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的考生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报名。为保证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全部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中的信息,用指纹采集设备采集考生指纹信息。

各中学(报名点)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指纹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各类考生的报名工作。

(一)要成立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把资格审查关。

各县(区)招生办公室、中学(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中学校长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各高三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校、本班的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要做好说服和维稳工作。严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我市报名,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切实做好各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报考工作。

班主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其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与原件相符、同意报考”字样并签名,同时加盖学校公章,做到“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以上资料由班主任负责保存,考试结束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

 

1.少年班考生

11月30日前,各学校将普通院校少年班同意报考函、报考少年班的申请(考生、学校)、考生报考信息表(附件10)报市招办初审,再由市招办统一送省招办复审。

 

2.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往届生

考生需提供常住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页:户口簿首页,考生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省外市户籍、且学籍在惠州的考生,如需在惠州参加普通高考还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借考手续。

(1)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1式1份),由学籍所在中学初审后于11月30日前上交市招办复审。市直(含惠城区、仲恺区)学校直接交市招生办复审。各县(区)学校由本县(区)招生办统一收齐交市招生办复审。《借考申请表》由市招生办复审盖章后,学校领回该表格并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2)提交《借考申请表》复审时,各单位同时需提交《非惠州市常住户籍报名人员登记表(借考考生名册)》(附件2),加盖学校或县(区)招办公章交市招生办存档,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166717545@qq.com。未经市招生办审核的本省外市户籍考生不得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3.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1)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6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交身份证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购房合同)(交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2)报名时,所有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我市的考生及考生家长必须签订《惠州市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省户籍转入考生报考资格承诺书》(见附件6),该承诺书由各学校(报名点)存档。

(3)应届生须填写《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见附件3)(1式1份),交毕业学校、学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于11月28日前交市招生办审查。市直(含惠城区、仲恺区)学校将《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附件5)与附件3及考生报名资料(见⑴要求)直接交市招生办审查。各县(区)学校由本县(区)招生办统一收齐交市招生办,再由市招生办汇总后统一移交惠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复核。

(4)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市直(含惠城区、仲恺区)学校于11月28日前将《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附件5)(注明:往届生)与附件4及考生报名资料(见⑴要求)一并上报市招生办审查,再由市招生办汇总后统一移交惠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复核。

(5)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非惠州市户籍(外市)的考生,经毕业学校、县(区)学籍管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市公安局审核盖章后交回毕业学校统一报送市、县、区招生办。《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要注明归属地级市名,加盖公章交市招生办存档,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166717545@qq.com。此类我省外市考生也需按要求办理借考手续。

 

4. 随迁子女考生

各县(区)招生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报考资格

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2013〕7号)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我省对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完善,资格审核的具体情况严格按《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执行。

 

(2)报考流程

初审:11月18日前,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填写好《广东省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1式2份),并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我省参加中考的准考证或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出示的证明(含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参考时间信息)等材料,由各学校进行初审。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与原件相符、同意报考”字样并签名。其中,合法稳定住所中属于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求办理了居住手续的,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材料:11月21日前,各中学(报名点)将初审通过后的材料汇总,分送公安、人社、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上报材料:11月30日前,各中学(报名点)将审核合格考生材料及《广东省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汇总表》(附件8)交各县(区)招生办,县(区)招生办审核确认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各中学(报名点)方可确认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

市直(含惠城区、仲恺区)学校和县(区)涉及到外市的考生材料须按地级市分类报送,并附上《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汇总表》(附件8、注明XX市XX县),加盖公章交市招办存档,并将电子档发至邮箱:166717545@qq.com。

报名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此份学校存)。

公示:市、县(区)招办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所确定的报考名单在12月15日起必须在学籍所在的中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各中学以书面形式(让考生签名,-式二份,考生学校各留-份)通知考生并让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12月15日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市招生办汇总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招办(附件12),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三)做好非广东省身份证号码考生的数据报送工作

12月11日前,各学校将非广东省身份证号码的报考学生名单造册(注明广东省户籍及非广东省户籍),上报市、县(区)招办,以备核查。

 

三、报名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7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7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二)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建议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

(三)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书面同意回原籍参加录取,方可办理跨省借考手续。

(四)做好体育,音乐美术类省统考考风考纪教育。要加大《刑法(修正案9)》,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替考等作弊行为将入刑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确保体育、艺术类省统考的平安顺利。

(五)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各报名点要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考试费。根据规定,各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为: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考试每科收费25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收费50元,英语听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25元;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另行通知。

(六)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3月3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三侨生资格审核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民族生由市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宗委复审备案。

(七)持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的有意愿就读国内高校的人员,各中学报名点应告知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进行咨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电话:020-38627826,38627813)。

(八)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3+证书”高职类资格审查参照普通类考生执行。

(九)外籍青年有意愿就读国内高校的人员,请直接和各高校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办联系。

 

普通高考工作具有时效性、重要性、敏感性三大特点,各单位要及时留意省(市)教育考试院(中心)网站最新文件通知,做到每日必看,按规定、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我市普通高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借考考生申请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2:借考考生名册(请点击查看)

附件3: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4: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5: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汇总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6:惠州2017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省户籍转入考生报名资格承诺书(请点击查看)

附件7:广东省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8: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材料上报汇总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9: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10:普通高校少年班考生报考信息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11:非广东省身份证号码考生信息名册表(请点击查看)

附件12:需协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请点击查看)

 

惠州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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