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建国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是首批设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第十所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行列、入选“2011计划”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的大学。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实际发展需要,2017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不超过37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团别 |
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合唱 |
男高音 |
2 |
2 |
男低音 |
3 |
3 |
交响乐 |
小提琴 |
4 |
4 |
中提琴 |
3 |
5 |
大提琴 |
3 |
6 |
低音提琴 |
2 |
7 |
单簧管 |
2 |
8 |
双簧管 |
2 |
9 |
长号 |
2 |
10 |
小号 |
2 |
11 |
打击乐 |
2 |
12 |
民乐 |
二胡类(含京胡、板胡、中胡) |
3 |
13 |
琵琶 |
2 |
14 |
阮 |
2 |
15 |
舞蹈 |
舞蹈 |
3 |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2.艺术特长项目取得国内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无相关考级证书但能够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考生亦可报名。
3.报考学生所在省份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的,须通过本省份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
4.艺术水平要求:
(1)声乐类: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一定的声乐技术基础与识谱能力,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2)器乐类:具有较高的演奏水平,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历。
(3)舞蹈类:招收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考生。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测试前裸足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要求考生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及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舞蹈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兼报两项,但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