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是省属高等医学院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26个,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四大学科门类。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温州医科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计划招收总计9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等要求如表1。
表1: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专 业 |
专业类别 |
基本学制(年)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 |
学业水平考试为A等的科目 |
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培养) |
普通类 |
8 |
10 |
物理 化学 生物 |
物理 化学 生物三门科目中必需有一门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
普通类 |
8 |
10 |
物理 化学 生物 |
临床医学(儿科学方向)(5+3一体化培养) |
普通类 |
8 |
10 |
物理 化学 生物 |
临床医学 |
普通类 |
5 |
60 |
物理 化学 生物 |
第五章 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六条 报名条件: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往届生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中需有一门为A等,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其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1.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D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第七条 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