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形式及录取原则
(一)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汽车营销与服务、软件技术、审计、食品加工技术、市场营销(BTEC)、物业管理、应用英语、园林技术、证券与期货等专业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
市场营销(现代学徒制)、通信技术(现代学徒制)专业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市场营销(现代学徒制)、通信技术(现代学徒制)专业面向职中考生的考试形式及考核分值与其它专业一致。
(二)考试范围及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
1.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面向中职毕业生的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按专业大类进行命题。
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不限于本次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业但限于本年“3+专业技能证书”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公示后,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的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且体检合格者,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专业技能考核,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三)录取原则
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自命题)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中职考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低于100分或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允录取。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在考生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允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注: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