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2)

2017/2/17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1)应届中职毕业生: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中职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②《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③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页);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⑥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报考的外省户籍考生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⑧符合免试、免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2)应届高中毕业生: 

①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④《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⑤应届高中毕业生证明原件。(每人一份并须注明毕业时间及身份证号码)

⑥考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

①往届中职毕业生需要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中职毕业生;

②往届高中毕业生需要提交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业水平成绩单,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高中毕业生。

③报考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除了上述报考材料外,另外需提供考生本人与合作单位所签订之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单位红色公章确认。

(三)报考资格复核:

各相关学校或单位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红色公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考资料必须在2月28日17:00前邮寄到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20-87693663,建议同一学校或班级的报名材料可一起快递寄送)进行复审,凡在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另外,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2月底前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码与姓名在我校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查询。审核通过并已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于3月2日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2月份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我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请在3月20日前向我校邮寄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红色公章确认。)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六、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

1. 考试时间:2017年3月4日;

2. 考试地点: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地址:从化市从化大道南路79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东川校区,地址:广州市东川路94号。

3. 考试科目:

(1)应届高中毕业生:

上午9:00-10:30,综合文化知识;

上午11:00-12:30;下午14:00-17:00,面试。

(2)应届中职毕业生:

上午9:00-10:30,综合文化知识;

上午11:00-12:30,专业综合理论;

下午14:00-17:00,专业技能考核。

(3)网测试点专业考生:

3月4日下午至5日考试。

考试地点: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地址:从化市从化大道南路79号。或考生可就近到其他高职院校或属地市指定的测试地点参加网测。

4. 考试要求:考生赴考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四)其它说明

1.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采用纸质试卷,在答题纸上做答。技能考核在相关专业实训室或合作单位工作现场进行。

2. 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作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考试处理,不予录取。

3.笔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录取时间安排

(一)3月24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3月29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在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且已参加面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现代学徒制考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生源类型参加相应考试,实行单列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在考生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分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专业为数学、语文、英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四)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五)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六)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七)现代学徒制考生参照录取原则(二)单列录取。

九、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物流管理四个专业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其他专业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三)现代学徒制考生按报考类型参加相应的考试。

十、文化考试范围(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考试大纲)及免试、免“技能证书”条件:

(一)报考普通试点专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二)中职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有关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职院校考核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十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说明

(一)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及合作企业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招生对象

科类

合作企业

餐饮管理

25

3

5250

75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广州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皇冠假日酒店

餐饮管理

25

3

525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中职生

小计

50

 

广州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网址:http://www.crownehotel.net/

教学计划安排:我校现代学徒制教学安排为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采用工学交替形式学习;学费按教育部门规定按三年每年收取;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三)现代学徒制按生源类型分别参照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另外,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报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条件:第一,具备自主招生的所有报考条件;第二,非在岗企业员工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凡是报考我校自主招生餐饮管理(现代学徒制)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须事先与广州国际大夏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3. 报考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与相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提交报考材料前或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

4.报考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三、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2月15-25日

自主招生网上预报名(http://www.gzvtc.cn/)

2月15-20日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到就读学校或市县招办)

2月28日前

中职学校或中学将报名材料送交我办

2月28日

审核中职学校或中学上交的报名材料,公布合格名单。

2月份

参加高考体检。

2月27日前

考生、中职学校或中学完成网上缴费手续。

2月28日前

财务审核收费情况

3月1日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通过者可打印准考证。

3月2日

开放打印准考证

3月2日

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学生自行打印后携带参加考试

3月4日

中职生:上午9:00-10:30,综合文化知识(笔试);上午11:00-12:30,专业综合理论(笔试)。下午14:00-17:0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高中生:上午9:00-10:30,综合文化知识(笔试);上午11:00-12:30,面试。下午14:00-17:00,面试。

3月19日前

学校进行评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3月4日下午-5日

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网址: http://www.eesc.com.cn)

3月24日

公布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3月29日

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四、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报名考试费标准: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考试费200元/人;中职类考生报名考试费用200元/人。

(二)缴费时间:在预报名时间内(2月15日-2月25日)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交纳考试费。

(三)缴费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到学校对公账户,账户资料如下:

户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账号:360203870900319887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从化支行

转账时请务必在摘要栏注明“报考号及姓名”,若多人集中转账需注明“联系人姓名”。

转账后,登录报名系统,在“主要家庭成员”下方点击“保存缴费记录”,将转账缴费时间上传至系统。

十五、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    邮政编码:510075

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020-87693663  87621457  37937663

传真:020-876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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