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74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南校区:广州市沙太路麒麟岗,邮政编码:510515;
北校区:广州市钟落潭马沥路,邮政编码:5105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对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专业级技能证书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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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中职学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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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或专业
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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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发证机关
及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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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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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制造技术(051500)、数控技术应用(051400)、机械制造技术(051100)、
机械加工技术(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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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制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制图员(机械)、普通车床操作工、普通铣床操作工、工具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模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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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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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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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制造技术(051500)、数控技术应用(051400)、机械制造技术(051100)、
机械加工技术(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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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制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制图员(机械)、普通车床操作工、普通铣床操作工、工具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模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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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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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仅限“学考”+“网测”考试形式)370人,均只招收理科考生;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60人。考生可选择1-2个专业。详见下表: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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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普高毕业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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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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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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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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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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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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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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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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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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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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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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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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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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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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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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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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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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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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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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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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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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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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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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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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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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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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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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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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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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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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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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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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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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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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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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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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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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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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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十八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拟报考我校网测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在2017年2月28日-3月2日凭高考报名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预约网测考点和测试试点。网测时间安排在3月4日下午-5日,考生可就近到其他高职院校或属地市指定的测试地点参加网测。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文化基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对所报考专业技能进行评测。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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