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2017/2/21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第七章  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二十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1.酒店管理、食品生物技术、市政工程技术专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2.美术类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3.现代学徒制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以及对专业、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初步认知情况。。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含现代学徒制) 

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试由我院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命题。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职业技能主要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第二十一条  考试地点、时间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地点: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设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具体见《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时间(2017年3月4日下午) 。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试大纲: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所有考生均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不设入围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免试和免“技能证书”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有关精神,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可免试录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报考我院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学院考核公示,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专业面试。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申请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获奖证书奖项相关,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须向我院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院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按不低于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学测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职学校毕业生:入学测试总分=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笔试+专业理论笔试)+职业技能考核。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六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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