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
答:2017年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初中学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其中户籍迁入我市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1日截止,逾期均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