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简章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直属单位,现为粤东地区唯一的技师学院,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是国家和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粤人社函〔2014〕1287号)和《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函〔2014〕12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一、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一)培训工种(职业)及等级
序号
|
职业(工种)名称
|
等级
|
1
|
中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潮菜)、维修电工、车工(数控车工)、装配钳工、分析工、中式面点师、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计算机维修工、餐厅服务员、
计算机操作员、客房服务员、食品检验工、茶艺师、收银员
|
国家职业资格
五至一级(初级技能至高级技师)
|
2
|
服装制版师、办公软件应用、网页制作、
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微机安装调试与维修、
图形图像设计(PhotoShop 、CorelDraw)、
局域网管理、多媒体软件制作(Authorware)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四级至三级(中级至高级)
|
3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
|
国家职业资格
四至一级
|
(二)培训、鉴定方式
1、培训分面授、自学两部分。面授按培训大纲要求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集中面授;自学由学员自行安排。
2、鉴定内容
① 初、中、高级技能鉴定按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二部分考核,二部分均及格为鉴定合格。
②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按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三部分考核,三部分均及格为鉴定合格。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学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考取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1份)
6、所在单位对本人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的证明
7、大一寸黑白或白底彩色近照7张。
※ 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一证一纸;经验证后,原件由申报人带回自行保管。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序号
|
类别
|
培训期限
|
收费标准
|
证书
|
1
|
公需科目
|
每期3天
|
4元/学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
2
|
各专业科目
|
每期3天
|
4元/学时
|
3
|
各专业选修科目
|
每期3天
|
4元/学时
|
说明:1、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1天按6学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2、公需课目、各专业科目培训项目另行公布。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与技能培训中心
地 址:汕头市金新路85号金新校区行政科技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