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发布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含“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下同)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我省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高考成绩单(下称成绩单)为准,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派工作人员(在职在编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于6月25日12:00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0楼1001室领取考生成绩单、考生成绩数据盘及其它相关材料,并确保在27日前将成绩单发给考生(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下发给考生本人,一份存入考生档案)。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5日12:00起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相关网站和信息台公布考生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
二、考生在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7日17: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27日20:00前进入http://www.ecogd.edu.cn/pgzb/,选择考务管理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陆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高考报名系统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8—29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四、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同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30日12:00起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的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复查结果。
五、请各地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负责人于6月25日上午11:30分前报到,中午13:00到省教育考试院十六楼会议室参加考生成绩公布和相关招生录取宣传工作的会议。会议重要,请勿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