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录取7月9日正式开始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9日正式开始,9日进行独立招生学校的录取,10日进行提前批指标计划录取,11日进行提前批统一计划录取,12日进行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13日进行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15日前,被录取的新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录取学校将注销录取资格,不予保留学位。17日公布普通高中补录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在18日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补填并确认志愿,19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补录。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22日-23日将进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实行“三公开”,每批次录取一结束立即向社会公开相关录取信息:一是公布录取结果(每批次录取结束当日向考生免费发送录取结果短信,在网上提供免费录取信息查询,或通过“广州招考”微信号查询);二是公布每批次学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包括户籍生、外区生以及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借读生的最低分数);三是公布每所招生学校投档末位考生分数、末位同分序号、末位考生志愿序号和最大志愿序号。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中招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生政策的情况可在上班时间拨打投诉电话83861859或登录广州招考网网上互动平台(http://99.gzzk.cn/)进行反映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