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录取、本科录取、专科录取三个批次。
(一)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分为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两个部分。
1.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包括四种类型:
一是空军招飞院校;
二是需军检院校(含需军检、面试的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及民航招飞院校,下同);
三是非军检院校(含师范、农林、海关、小语种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下同);
四是本科层次的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下称教师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下称卫生专项计划)院校。以上院校录取安排依次为: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非军检院校、专项计划。正常安排录取后,如有缺额计划,统一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2.专科提前录取院校为需体检、政审及经批准的专科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投档录取。
(二)本科录取批次:除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及专业,包括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下同)、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体育类。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院校(艺术专业)录取安排依次为:统考+校考、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录取安排依次为: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院校安排在普通类本科院校中一起填报、同步录取。
自主招生等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下同)安排在普通类本科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前投档,在普通类本科院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
(三)专科录取批次:除专科提前录取院校外的其他专科院校及专业,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中,专科层次的卫生专项计划安排在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普通类专科院校录取开始前投档录取;专科层次少数民族班安排在普通类专科院校中一起填报、同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