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及各专业录取资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示
(本次公示为待批稿,以省招生办审核结果为准)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函7号)》(粤教考函〔2018〕7号)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拟录取考生共542人,其中:高职自主招生(高中)(网测)120人、高职自主招生(高中)(校测)189人、高职自主招生(中职)71人、现代学徒制(高中)58人、现代学徒制(中职)29人、中职免试生2人、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73人。
一、录取原则:
(一)对合格线上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筛选拟定录取名单,以专业招生计划数为限,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划定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合格线划定原则如下:
常规模式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线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的40%,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不得低于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50%。低于合格线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现代学徒制和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录取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不得低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50%。低于合格线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只设一个专业志愿(即只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不设专业调剂。
(三)对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录取资格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现代学徒制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根据学校的通知安排(学校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劳动合同或培养协议的签订手续,无故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在公示期内,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请填写“2018年自主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下载附件 3 ),于4月11日17:30前将表格附上身份证,传真到0760-88268371招生管理科进行确认,或拍照后发送至404377547@qq.com邮箱,逾期不候。
(我校将对拟录取考向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后,高中生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本科院校,但不能报考高职高专(专科)院校任何类别招生的录取,因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我校提取。)
3.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于8月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间:9月);
4.拟录取名单及各专业录取资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外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时间:2018年4月9日至11日,共三天。对考试分数或录取结果有疑问者,可至电0760-88268370咨询。
经正式录取可免统一高考,即可入读我校,成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在校待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毕业证书种类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附件1:2018年自主招生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拟录取情况表.xlsx
附件2:2018年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拟录取考生公示(待批稿).xlsx
附件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