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