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公示 2018/4/11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并根据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我校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4月10日至4月13日。 如对以下公示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处进行申诉。 申诉部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纪检处 申诉电话:0756-7796896。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5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60%。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考+网测”专业在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3.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专业生源不足时将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省招生办根据实际情况将计划申请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或减少招生计划。 5.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6.现代学徒制考生需在2018年4月10-11日签订合同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不签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8.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录取。 二、申请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如申请放弃录取资格,请于2018年4月12日12:00前将《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申请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快递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经我校核实后方可取消录取资格,以便考生继续参加学考录取、高考等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 材料寄送:请选择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5)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7796101/7796211 附件:1.2018年自主招生“学考+网测”拟录取名单.pdf 2.2018年自主招生“学考+校测”拟录取名单.pdf 3.2018年自主招生“中职“拟录取名单.pdf 4.2018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高中”拟录取名单.pdf 5.2018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中职”拟录取名单.pdf 6.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doc 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学校首页: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联系我们 咨询找校(备注:学校+姓名) 温馨提醒: 关注公众号【广东招生在线】,回复【456】,可获取高考、学考、自招、高职高考等报名时间、报考办法,报名网址,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等信息。 上一条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公示 下一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