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请5月28日截止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2号),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请将于5月28日截止。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切勿错过机会了。如何申请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呢?
如何申请?
(一)加分资格考生
符合有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申请加分资格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省籍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母)或台湾省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号)精神,经安置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2018年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号第5位为“8”),无需提出加分资格申请,各市招生办无需采集,除此之外参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时均需提供本人退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优先录取资格考生
符合有关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优先录取资格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审核范围
在《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2018年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和《2018年普通高考达到高校投档线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中,其信息点代码栏,凡未注明“另行采集”和“不需采集”的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类型,均属此次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及复核范围之列。
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
2018年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
2018年普通高考达到高校投档线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