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19日开始,继续使用“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服务平台”)统一进行网上录取。相关录取工作安排一起来看看~
录取组织方式
我省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历教育招生,全部通过互联网进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经教育部批准招收我省生源的部属、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简称“三二分段”)中职学段招生的学校,均必须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三二分段”中职学段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中职学段招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粤招办〔2018〕10号)进行投档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在各市详细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技工学校的详细招生专业可以通过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查询。
录取时间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统一录取阶段,在7月19日-7月28日进行。
第二阶段为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录取阶段,在8月24日-11月9日进行。在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完成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或经新生注册后仍有计划空额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进城务工人员等),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第二阶段的录取。
新生录取通知书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自行寄发。
注册时间
1.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完成后,招生学校须于8月30日前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注册手续,“三二分段”新生数据在8月30日完成录入手续(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可在第二阶段完成)。
2.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完成后,招生学校须于11月12日前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注册手续。
录取工作有关要求
1.录取结束后,如有考生提出合理的转录要求,原录取学校须予以主动配合,凭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申请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提交录后退。转录学校凭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申请在省中招平台上提交录取申请,进入生源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审核环节。
2.根据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要求,需迁转学生户口的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凭学校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凭学生录取通知书、盖有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学校在我省当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办理;省、部属技工学校和跨市招生的市属技工学校凭学生录取通知书、盖有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新生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