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统考
1. 考试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
2. 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招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
(3)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和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不认可其他院校术科考试或面试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上告知考生,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相应招生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4月2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
3.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对术科成绩的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3)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各招生院校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
(二)指标到市
1. 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考试组织由各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2)考试科目为考生所在地级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3)成绩认定由考生所属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4)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术科考试,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术科考试、面试的地点和时间以及术科考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同类术科考试和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招生院校须将术科考试、面试合格名单在各市普通高中投档前报相应市招生办(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与相关市招办协商后确定)。
2.录取方式
(1)韶关和汕头2市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各自划定本市“指标到市”招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指标到市的录取分数线、投档时间要与本市高中阶段录取分数线、投档时间同步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和相应招生院校备案。
(2)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划定的“指标到市”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术科考试合格,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面试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相应的市招生办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前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在各市投档后一天内通过省中招平台报省招生办审核,省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
(3)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即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三)公费定向
1.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考试组织由各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2)考试科目为考生所在地级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由考生所属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4)报考公费定向考生还须参加地市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地点及时间由招生院校与各市招生办商议后确定(各招生院校可以选择集中在某个市进行面试,由相关市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前往面试;也可以用各招生院校面试成绩互认的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由招生院校和各市招生办分别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各相应市招生办负责,考官由招生院校负责派出。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面试必须在各市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前完成。各招生院校须将面试合格名单在各市普通高中投档前报相应市招生办。
2.录取方式
(1)对符合公费定向报考条件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所属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并依据考生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当地市普通高中提前批通过省中招平台向招生院校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在各市投档后一天内通过省中招平台报省招生办审核,省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
(3)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即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