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是否被录取。
3月22日12:0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查询录取结果。省教育考试院也将通过号码106906708或106905708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
(二)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
经查实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次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 (http://www.ecogd.edu.cn/pgks)进行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22日12:00-23日16: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
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采用自行上网填报或到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通过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单到所在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
1.填报征集志愿时,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和“3+证书”专科中职生考生可填报A、B、C、D、E、F六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可填报A、B、C三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西藏新疆班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依学考成绩录取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填报征集志愿。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22日12:00-3月23日16: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并在网上确认志愿前,认真校对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
3.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4.考生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网上确认时,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已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3月23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3月22日12:00至23日16: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23日18:00前)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重新修改的志愿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5.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906708或106905708号码向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发送提醒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这两个号码发送的短信。考生须妥善保管考生号及登录密码,由于登录密码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6.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班电话:020-38627804,38627842(传真);
信息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7,3862793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