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直接相关,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体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考试形式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高职自主招生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四、报名方式
登录2019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报名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招生平台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必须为原件的电子版,复印件无效),电子版必须清晰规范。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中职毕业生考生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2)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