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十一号(广州校区)
(二)考试科目、内容
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 150 分,三科总分 450 分。
㈠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文化课准考证、
㈡考试用品:2B铅笔、黑色签字笔、三角板、圆规、橡皮等。
严禁携带:计算器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试考场。
2.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 (60分为合格)
⑴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①自选舞蹈片段表演( 30分):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等,时间在 2 分钟以内。
②基本素质测试( 30 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③模仿测试( 20 分):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蹈等。
④即兴表演 ( 20分):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考试说明:着装为体操服、白裤袜、舞蹈软底鞋、头发盘起来,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音乐自备(cd格式、u盘均可)。
⑵戏曲表演(粤剧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A粤剧表演:
①形象条件(10分)
②唱歌(30分):现场演唱粤曲或者歌曲一首。
③基本素质测试( 20 分):包括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④白话朗诵( 20 分):自备朗诵内容,时间控制在1 分钟以内。
⑤音乐节奏测试 ( 20分)
考试说明:着装为练功服、舞蹈软底鞋、扎头。
B粤剧音乐伴奏:
①自奏曲目(40分)。
②节奏模仿视唱(30分)。
③模仿乐句(30分)
考试说明:考生自备乐器。
⑶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①表演:(30分)命题表演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②朗诵:(30分)自备诗歌、散文或小说一段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③形体(20分):自备舞蹈、体操、武术一段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④声乐(20分):自备歌曲清唱一段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⑷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①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自带乐器(钢琴除外)
②视唱练耳:a、线谱或简谱视唱(30分) b、模唱(20分)
考试说明:自备演唱曲目或器乐演奏曲目,自带乐器(钢琴除外)
所有考生均还需携带:文化课准考证或领取准考证的回执、交费收据、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