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经市级残疾人联合会认证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可免考体育。
计分方法: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45分计算。
情况二:经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可免体育考试。
计分方法: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即27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什么情况择考?
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型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
情况一:Ⅰ度的考生按择考标准的要求可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
情况二:Ⅱ度考生可选择择考或免考。
计分方法:
选择两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
选择一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
什么情况缓考?
考生临时有严重病伤或其他特殊情况,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持有关证明原件于考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生办批准后方可缓考。
★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原则上要在同一天完成(中间间隔1小时以上),游泳项目因场地、天气、水温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不同天进行。考生完成其中一个项目考试后,因个人身体或恶劣天气等原因不能在同一天继续参加下一个项目考试申请缓考的,需向所在考区提出申请,报市招生办批准后方可缓考,已完成的第一个项目成绩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