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于4月下旬起安排测试,个人测试日期见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茂名市十六中北校区新教学楼一楼智能语音测试室。
(二)为确保考生电子照片的格式、像素、容量大小、尺寸以及分辨率符合省语委办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要求,解决部分考生难以上传电子照片的问题,杜绝上传不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或代考照片的现象,考生需在测试当天现场拍摄照片。
(三)整场考试结束25个工作日后可凭准考证号登录“信息网”查询成绩。
(四)证书将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5个工作日后发放,请妥善保存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采用邮寄方式的考生将邮寄至考生指定地点,邮资费用由收件人支付。普通话证书原则上保留三个月,具体安排请留意信息网上通知。
(五)为便于广大考生学习交流,熟悉机辅测试流程,市语委办在信息网——语言文字栏目增设“普通话培训讲座”,请有需要的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收听收看。
(六)根据考场规定,请报名、测试的考生尽量绿色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考场不提供停车服务。
(七)根据《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如有请人代考或替人代考等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上报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备案,两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予以通报。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时间、缴费方式、测试安排、成绩公布、证书领取等一切事宜详见《信息网——语言文字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