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通知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院统一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候考,并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考试所需物品需自备,钢琴、画板除外)。
2、考试中除必需文具外,其他个人所带物品、通讯工具等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以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3、《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十五分钟仍未到达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职业技能考试,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区)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技能考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区)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技能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考生在技能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注:才艺展示所需物品除外)。一旦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5、职业技能考试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提及或暗示个人姓名、考号、学校等与身份有关的信息,违者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要遵守纪律,按考试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试。考生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记录档案》。
7、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或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告工作人员。
8、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了保护学生利益不受侵害,报考我院现代学徒制班的考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考生没有被录取,合同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