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网址为:http://www.eeagd.edu.cn/bcgl。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本科插班生计划总数的高校,或需进行科类间计划调整的高校,请于4月12日12:00前在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提交计划调整申请和上传盖有高校公章的计划调整公函。高校在4月17日15:00前网上查看计划调整的结果,4月17日17:00省招生办进行批量投档。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办〔2019〕8号)公布的各校各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学校调整后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各高校根据公布的各校各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阅档初定拟录考生名单后,必须按照粤招办〔2018〕33号、粤招办〔2018〕31号的要求,认真对拟录考生提交的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新生录取名册、体检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士兵退役证、立功证书、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高职学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技能大赛获奖证明等报名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对考生的录取资格严格把关,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根据粤招办〔2018〕33号、粤招办〔2018〕31号和粤招办〔2019〕8号的要求,以及各招生高校上传到录取系统中的招生简章和考生资料,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后,提交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拟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在录取新生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一份寄录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高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新生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八)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