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越秀区小升初
返区生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
返区生指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在我区,而学籍在本市外区(非越秀区)返区生或外市(非广州市)的两类学生,统称为“返区生”,其办理返区升学报名手续办法如下:
2019年5月5日(星期日,全市统一办理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仙湖街62号)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学生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
(二)在我区具有完全房产。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本房产的产权完全所有者;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需达到30平方米及以上。
(三)无完全房产,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在我区的购房协议、宅基地、集资房拆迁协议、租赁合同(仅限于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等居住地佐证材料的原件。并出具在我区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佐证材料。
(四)资料要求
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监护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并请使用A4纸规格。
2.以上在我区购房或租住公房的合同签订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迁入我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5日之前。
3.民办小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就读该校五、六年级的学费缴费单据的原件。
4. 本市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广州市学籍号和全国学籍号;外市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全国学籍号。以上信息在毕业小学查询,并填写好附件2,办理返区手续当天带到现场。
5.学生本人(免冠彩色)的电子照片一张,请存U盘,要求详见附件1。
(一)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的本市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人户一致,由我局安排参加电脑派位。符合广州市初中特长生报名条件者,可报我区体育(科技)、艺术类特长生。
(二)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的本市公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故我区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初中学位,该生的初中学位由学生现就读学校所在区安排解决。
对人户一致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由我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的本市民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出具在我区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佐证材料,并人户一致,由我局统筹安排学位。
(四)外市返区生的学位安排
1.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的外市小学毕业生,并人户一致,由我局安排参加电脑派位。
2. 在越秀区无房产的外市小学毕业生,出具在我区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佐证材料,由我局统筹安排学位。
(五)获批准的返区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
补办返区升学审批手续,只受理5月5日已到审批现场,需补交材料的申请人。
补办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下午15:00—16:00
补办地点: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5楼会议室
(一)返区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学生或家长需把《二O一九年广州市越秀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初中登记表》带回毕业学校填写好毕业考试等级成绩及评语,被我区中学录取后,注册报到时自行交到录取中学。
(二)我局将在越秀教育网(http://www.yuexiu.gov.cn/jyzl/jyj_sy/index.shtml)上的“公开”栏——“招生问答”栏中公布返区生、初中特长生的相关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敬请各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及时上网查询。
(三)我局对逾期办理,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且未按规定时间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返区资格。
附件:
1.越秀区小学升中返区生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2.学生学籍信息采集表
2019年海珠区
返穗生、跨区生初中升学申请须知
外地或外区2019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的)申请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
1. 父母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原件);
2.学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实际居住材料原件(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材料、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
4.非本省毕业生: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原件;
5.彩色小一寸近照1张。
现场办理、审核
2019年5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当年招生政策
免费
海珠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大堂
咨询电话:89185325
2019年天河区
小升初返区生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
返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在天河区内民办小学,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申请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返区生申请回天河区升读公办初中时,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本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材料。
(二)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在天河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合法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无广州市房产在我区合法备案租住的,还需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三)小学毕业生学籍佐证材料。须提供就读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其中,在广州市内小学就读的,还需同时提供就读小学在“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
(一)办理形式:由区教育局设置办理地点,集中全区各公办中学统一办理。
(二)办理时间:2019年5月5日(全市统一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办理地点: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东方校区(地址:天河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号)体育馆。
(四)咨询电话:020-38622522
广州市白云区
跨区生(返穗生)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
跨区生是指具有户籍在白云区,在本市其他区(县级市)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返穗生是指户籍在白云区,在本市以外地区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1.具有白云区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学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区房管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回执)。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
返穗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
5.学生本人两张小一寸的红底照片。
获批准的跨区生(返穗生)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办理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广州市统一只有一天办理)。
办理地点: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一楼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86368205。
2019年黄埔区
小学升初中外地返穗生、跨区生报名须知
第一类:外地返穗生,即在广州市以外小学就读,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区(黄埔区)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跨区生,即在广州市其他区小学就读,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区(黄埔区)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时间:5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凯通楼(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
3 楼C1区 341和 342窗口,需现场手工取号办理。
1.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跨区申请表;
2.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入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小孩身份证原件;
3.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所购房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唯一居住地),或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租住房屋的,凭经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4. 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此表由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在市外就读的由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
审查户籍情况,申请人(申请人的家长)到递交材料→审核后发放报名受理回执、预报名号及登录报名系统密码给申请人→返区生照相(凯通楼一楼商务中心)→上区招生管理系统填报资料→收到短信的家长于6月1日-10日上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未收到短信的按地段对口直升等待后期录取)→录取(6月底会短信通知)。
1、返区生是否可以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
可以,但首先要经过跨区生的报名审核取得名受理回执后,凭报名受理回执及相关资料到有关中学报名。相关招生信息请上我区各中学网站查询。
2、返区生学位如何安排?
第一类:人户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已实际入住)的小学升初中返穗生、跨区生,原则上参照所在地段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第二类:租房、集体户等其他类别的小学升初中返穗生、跨区生,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