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高职专业学院5月13日测试、5月20日录取!内附专业计划表!

2019/4/30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着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经研究,决定2019年由我省部分公办高职院校会同办学水平及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开展“推荐+测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划重点:5月5-8日高考补报名,5月13-14日考试,5月20-21日录取


一、试点院校

经各地市教育局申请、省教育厅审核,同意47所公办高职院校在66所中职学校设置高职专业学院,2019年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二、招考方式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采用“推荐+测试”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一)考生报考推荐

1.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采取“指标到市”的推荐办法。各市教育局协调本市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制定本市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考生推荐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办法要在考生高考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2.各市严格执行本市公布的推荐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本市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计划数的1.5倍,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中职学校本省户籍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毕业生由居住地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推荐单位所在地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二)考生测试

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试点院校、专业以及招生计划情况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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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要求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27 号)要求,可在5月5-8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四、体检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按照粤招〔2018〕14号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5月9-15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体检结果由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5月17日前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5月20-21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通知的附件2。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校自行印制,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须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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