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地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拥有广州市户籍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往届毕业生。
2、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广东省外户籍的随迁子女参加广东省高考报名的条件: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①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②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③父亲或母亲在随迁子女高一入学前(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参加高考当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④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⑤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⑥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中职学校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高考录取结束前(8月31日)。
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参加高考补报名,具体操作请点击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5kAAhn9UWnipSL0wxLHGpw
注意: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