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按照“地市统筹协调、试点高职院校牵头、试点中职学校深度参与”的原则,我校在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别设置高职专业学院,开展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工作。由我校与上述三所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教学场所及部分教学任务等由试点中职学校负责。试点班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说明:1.教学及住宿地点,均在试点中职学校;2.除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学费5250元/学年外,其它专业均为6410元/学年。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先进制造基地
汽车专业学生在实训
学生获得蓝桥杯比赛三等奖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在上课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中职学校本省户籍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毕业生由居住地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推荐单位所在地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一)报考对象:
清远市本地区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工,下同)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且目前未被“3+技能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2.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3.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计划表。
(一)获取高考考生号:
1.已获取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已获取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未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并且符合推荐要求的考生在高考补报名点办理推荐手续,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报考推荐表”,“推荐表”交给高考报名点。
2.未获取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可在5月5-12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并办理推荐手续,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报考推荐表”,“推荐表”交给高考报名点。具体如下:
(1)考生就近回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及办理推荐手续,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报考推荐表”。
(2)试点中职学校在校生原则上在试点中职学校报名及办理推荐手续,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报考推荐表”。
清远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办理;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办理;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可在就近的清新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招生办办理;
(3)考生也可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及填写“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报考推荐表”。
(二)高职专业学院网上报名:考生获得推荐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高职专业学院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具体如下:用IE浏览器打开我校招生信息网主页www.qypt.com.cn:3088,进入高职专业学院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申请资料,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小于100K)(最好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视作报名不成功。
(三)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报考推荐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15日在报名系统上缴交考试费70元;
2.审核通过并已缴交考试费的考生5月18日凭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按照粤招〔2018〕14号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5月13-19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
测试由试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值为100分。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9:00—11:00
考试地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测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通过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
有关招生考试信息请密切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http://qypt.com.cn: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