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今年高考这些物品不能带进考场!否则可能丧失高考资格,最严判刑三年

2019/6/3  教育网络  阅读:  【放大镜】  



距离2019高考还有5天时间,你开始你开始整理和收拾考试用具用品了吗?你会带哪些物品进考场呢?你带对了吗?要知道,如果带错了东西,是不能进考场的,更严重的会当作弊处理!


所以在高考考场上,到底哪些物品可以带哪些不能带呢?哪些行为不能在考场上做呢?小车今天为大家整理好了。


高考场上哪些东西可带?哪些不可带?

01
必须带


准考证、身份证、0.5mm中性签字笔(最好配备2支)、考试专用2B铅笔(最好配备2支)、橡皮擦、橡皮擦、三角板、圆规。


根据2018年各省的考场规则安排,部分省份考场将为学生配备考试用品,比如:西藏、湖北、河南、吉林,学生不能自备。


02
能带


1、矿泉水,瓶子要完全透明,如果有外标签,要将其撕掉;


2、透明文件袋,可以将身份证、准考证、文具装起来,以防丢失;


3、素色毛巾,以防天气太热流汗影响考试;


4、雨具,但放在考场外面就好了。


注:如果要带矿泉水,记得放在椅子或者地板上,不要放在桌子上,以防弄湿试卷、答题卡等;垫板、草稿纸由考场发放,但不准带出考场。


03
不能带


涂改液、修正带、手表、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设备、金属物品及穿戴含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信息传输设备、不透明文具盒(袋、盒)、软包装饮料、易拉罐饮料、有颜色的饮料、钥匙、硬币、零食、书籍资料。


你还知道哪些物品能带/不能带?

快来留言区讨论一下吧!


高考考场无意违规后果严重?

普通高考的考场纪律是一种刚性约束,也就是说凡参加者必须遵守,没有特殊和例外;凡违规者必受查处,没有商量和妥协。


依规惩处违规考生无可争议,但同有意违规、作弊等明知故犯的情况比较起来,本来可以避免的考生无意违规而被处罚,实在让人惋惜。


小车将无意违规的现象略加梳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希望各位考生注意。


1、无意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分析: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毋庸置疑手机具有发送接收信息的功能,但个别考生对“携带”二字不敏感,认为虽然带了手机,但关机或静音就没有问题,无意之中违反了规则。


对策:


顾名思义,携带就是随身带着,既然“携带”就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那就干脆不带手机参加考试;如果带了就在进入考点前交家长或带队老师保管;如果带进考场,就在开考前主动关机并放在指定位置。


2、无意中携带手表进入考场


分析: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我省普通高考《考场规则》中明确规定:“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考生诚信承诺书》《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中进一步明确:“严禁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有考生平时有戴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看时间的习惯,感觉戴手表参加高考不是问题;有考生担心没有计时工具无法合理分配答题时间,难以掌握答题进程,必须有个“时间观念”,习惯性地将手表带入考场,无意之中违反了规则。


对策:


首先明确手表属于严禁携带的物品;其次明确考场内有标准时钟提供时间参考;最后明确严禁携带的不仅是手表,还包括其他计时工具。都明确后,就别带了。


3、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分析: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这是一个习惯养成问题。


平时测验时,接到试卷后就答题或考试结束时再添上两笔并不觉得有过,另外,平时不能很好地把握做题和涂卡节奏等问题,也极易造成“抢跑”和“抢涂”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对策:


考试中分秒必争固然重要,但比起“抢跑”或超时“抢涂”违规来说代价太大,必须谨慎。一要听清指令再行动,在考试期间,除考试起止等限制性要求外,还有“距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请检查答案是否填涂在答题卡上”等多项重要提示,这些指令和提示清晰、简洁,从令如流就不会有差池。


切记,在考试起止的关键时刻,考生一定要统一行动、令行禁止。二要在平时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合理分配答题时间、掌控填涂进程,从容应答就不会有闪失。


4、无意中带走草稿纸


分析: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不允许考生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是基本常识,规则上肯定不允许、情理上也能接受,但个别考生认为用草稿纸记个答案带回家估分应该不是问题,造成违规。


对策:


完璧归赵,考试开始时下发什么,考试结束后就交回什么。


5、互相传递考试物品


分析: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实在归不到无意违规的范畴,不谈也罢。但确有考生认为传、接橡皮等考试用品是出于好心,帮助同学应该没什么问题。


对策:


考生遇特殊情况需借用考试用品或需要帮助时,应及时向监考老师而非向周边考生寻求帮助,否则既影响其他考生正常答题,又可能造成其他考生违规。对“其他考生”而言,考试期间的第一要务是全神贯注思考、答题,而非显示友好态度、展示丰富同情心。


6、无意中坐错位置


分析: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坐错位置?听说过,没见过。


高考考生全员对号入座,在其他考生的位置上参加考试实属小概率事件:一是在本考场内坐错位置,该座位考生恰好缺考;二是误入其他考场,恰好该考场同座位号考生缺考;三是两考场同座位号考生互相错入对方考场。


对策:


对号入座,考点内有考场示意图、考场有编号、场内有座位号,仔细看看,再嘱咐就啰嗦了。


7、综上


高考考场内无意违规的形式大概有两种:一是携带物品不合规,二是场内行为不恰当。


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主观上“没打算”,自我感觉不是问题,想当然而为之,造成违规;二是意识上“不自觉”,浑然不知所“错”。


总的建议大概有两条:一是在临考前用上一小会儿时间看一看考场规则、读一读考试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考试时保持清醒头脑,听清指令和提示,做到行为有序。


总之,对无意(无意识)违规,核心要义就是要突出一个“防”字,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无意违规,确保考出理想的成绩。


作弊会被判刑?

那高考作弊会有什么后果呢?小车提醒大家,高考场上作弊,你很有可能会被判刑。



定了!今年高考这些物品不能带进考场!否则可能丧失高考资格,最严判刑三年



定了!今年高考这些物品不能带进考场!否则可能丧失高考资格,最严判刑三年



附:各省2019高考考场规则

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公布了2019年高考考场规则,一起来看看!

温馨提示

还未公布2019高考考场规则的省份,大家可以密切关注(ID:)公众号,若有最新消息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发布。


01
四川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每科开考前38分钟,有秩序地排队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切忌拥挤、推搡;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橡皮等文具应去除包装;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应服从、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一般禁带物品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


三、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任何书籍、报纸、纸张、计算尺、计算器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四、试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在得到答题卡后,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座位号;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老师填写,考生禁填;得到试卷(卡)后,考生须立即核对试卷(卡)是否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在监考员粘贴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条形码作为扫描中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有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立即报告监考员。


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七、开始作答时,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或钢笔书写,书写时,除一类模式高考相关科目、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和外语科外,所有科目一律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等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描清楚。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答笔试部分(含免听力考试的听障考生)。


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写和标记;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凡印有方格的试卷,要一字一格书写;一律不准使用添卷纸,也不准答在草稿纸上;答题时若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或用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八、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


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


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但在本堂考试终考前30分钟以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只能在考点内指定地方等候。


九、考场内保持安静;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提前出场的考生要按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场;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按照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后依次出场。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02
河北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03
黑龙江


1.考试规则规定,考生需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若考生丢失二代身份证或准考证,请立即补办;如来不及请先行考试同时补办。


2.请每位考生提前准备好考试用品(黑色碳素笔、涂卡专用2B铅笔、直尺、三角尺、圆规、橡皮等)。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彻底打消作弊念头。


4.考试期间,市招考院为每位考生提供了纸质垫板和考试用草纸,并在每个考场配有考试用电子挂钟,考生不允许自带手表。


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除了规定的考试用品外,考生不得将手机等具有通讯、上网、存储及播放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等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6.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纸和纸质垫板等带出考场,一旦带出,视为违规处理。请考生不要在垫板上书写任何字迹。


7.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自己所做的试题答案抄在面巾纸、手帕、橡皮等物品上并带出考场。


8.考点、考场都配有金属探测器、作弊克、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对手机等带有通讯、上网、存储及播放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情况进行检查,对无线电信号适时侦测、定位和屏闭。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考生将以上设备带入考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全科成绩,并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9.每个考场都印有考场对照表,考点配有人脸识别检测仪,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对可疑考生重点检查。考试期间,一旦发现替考考生,将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和全科考试成绩,并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10.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向每个考点派出巡考人员,对考风考纪、考试组织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有序实施。


11.在阅卷期间,省招考院将严格检查雷同试卷、标记卷。一旦出现雷同试卷,无论是抄袭者还是被抄袭者均取消录取资格。


04
广西


我区历来严厉打击普通高考违规作弊行为,今年我区将继续采取视频监控、金属探测、身份识别、无线信号探测等科技手段预防考试作弊行为。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共明确了与考生相关的9种考试违纪行为、18种考试作弊行为、5种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措施。请考生仔细阅读,诚信考试,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以免抱憾终身。


考生如发现违规作弊行为,可于6月5日9:00至10日18:00拨打我区普通高考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8937、5337897、5337503),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一、属考试违纪的行为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属考试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认定相关考生实施考试作弊的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属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考生及其他人员有以下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将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属严重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六、属违法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了与考试相关的4种违法犯罪行为: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5
安徽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并在视频监控下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含透明胶带)、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4时45分后禁止考生入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生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上厕所,经核实后,须由2名同性监考员全程监督。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06
天津


2019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考生们准备好了么?为帮助考生顺利应考,市高招办将连续推出系列报道,与您对话高考,带您了解高考的那些事!


考场规则如下: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考场规则,独立完成考试。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用条形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3、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考生证等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核验。接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的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填写姓名、准考号等栏目,将考试用条形码粘贴在指定的位置。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小语种考试科目另有规定)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顺序排列整齐放在考桌上,等待监考员依次收齐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07
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全市共设19个考区,101个考点(含外语听说测试考点)。


一、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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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醒


1.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笔试(含听力)考试,必须凭《准考证》与本人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参加外语听说测试考试,必须凭《外语听说测试准考证》与本人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


2.提早出行,切勿迟到。


(1)考生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开高峰,避免迟到。建议考生事先至本人统一文化考试及外语听说测试两个考点探路,提前熟悉环境,掌握线路,规划最佳出行方案。


(2)6月7日上午语文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入场,9:15 禁止考生入场,11:0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出场。


(3)6月7日下午数学科目考试,2:30考生开始入场,3:15禁止考生入场,4: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出场。


(4)6月8日下午外语笔试(含听力)科目考试,2:30考生开始入场,2:45禁止考生入场,2:45开始分发答题纸,2:50开始试听,2:55开始分发试卷,3:00听力考试正式开始。4: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出场。


(5)6月9日外语听说测试,考生需根据测试准考证上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考试从考生进入准备室开始,如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准备室,不能参加该场次考试,必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参加其他场次的考试,不得随意离开考点。


3. 2019年上海市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须在答题纸上答题。考生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答题,注意答题不要错位。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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