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依据,实行等额投档、分批录取的方式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凡已按志愿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含民办学校)补录后一个批次志愿。考生逾期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其因此造成不能被其他高中录取的风险由考生自行承担,但可报读中职学校。
(二)确定录取分数线。
1.市教育局以全市普通高中2019年总招生计划数为参考基准,结合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实际情况划定所有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所有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必须在此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之上。凡在此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之下录取的高中新生,一律不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2.全市重点高中及河源高级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由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入围分数线。
3.严格实行分数线划定的报告审批程序,全市重点高中及河源高级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录取分数由河源市中招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及媒体公布,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自行公布。
4.河源中学、县区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入围分数线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数和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在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上降低40分录取。指标生录取不足,指标收回作为普通生指标进行补录,补录数据从报读学校普通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在库数据中合并,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5.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计划和生源确定录取入围分数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确定投档的原则和顺序。
1.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市、县(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招生学校的入围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各批次投档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的照顾条件,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不累加)计入总分录取。
(四)公布招生录取信息。
1.全市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OA平台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2.各重点高中根据分数线将录取名单及人数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照顾加分考生需在公示时注明)。
3.各重点高中根据录取名单向考生印发寄送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