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在招生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的基础上,按术科分、总分(含文化成绩及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生(公费生)。该层次按学校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50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三层次,华英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2分。
各层次投档时,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末位同分比较时优先投档。
各批次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提前批、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标准确定为7月9日和7月10日,录取时间为7月10日上午;
第二批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及学校网上录取时间是7月10日下午至12日,具体录取时间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
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录取数据整理的时间为7月13日至15日;
第三批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发布及录取时间为7月17日;
第四批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及学校网上录取时间为7月18日,具体录取组织工作由各区自行实施。
温馨提醒:非广东户籍升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其家长请注意,考生若希望今后在本地参加普通高考,应认真领会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的有关规定,对照异地高考政策要求,主动创造条件,及时且连续办理居住证、参加社保等,以免影响将来普通高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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