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认定主要由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根据扶贫、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进行确定。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学生入学前,须向户籍所在地或父母核实本人家庭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如属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学生都需备齐相关证件复印件,入学时交学校审核确认。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级。对照划定的困难程度等级,通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统一、规范的按照各项指标分值做科学计算,依据分值高低划分困难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可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和各高校官网查询。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开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时,需要先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广东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官网查询下载),《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公章,学生只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在《申请表》上勾选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相应事项,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送学校核对、存档备查。
新生入学前,无法筹集学费和生活费,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新生入学前,无法凑集足够资金解决学费和生活费,可以通过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广东省财政设立的资助政策不可以同时享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入校后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残孤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可以申请新生资助,标准最高6000元,为一次性资助。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可获得2000-4000元/学年助学金,同时,学生如需要,每年还可免息贷款8000元。
对于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就读公办院校的免学费,就读民办院校的,享有5000元/学年补助,而且,无论就读公办院校还是民办院校,都可获得7000元/学年的生活费补助。
为帮助特殊群体学生完成学业,我省还设立了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项目。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