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升一年级跨区家长8月31日前完成租房租赁备案手续

2019/8/22  教育  阅读:  【放大镜】  



距离8月31日还剩10天的时间,不少家长要提前做好租房备案的准备。尤其是天河区海珠区,明确要求2020年升一年级的跨区家长在2019年8月31日(含)前完成租赁备案手续,并且租约至少要写到2022年8月31日之后。请家长捉紧时间准备!

广州各区租房入学问题和各位家长们一起科普科普~~~~


2020年升一年级



租房入学


租房入学,从字面意思理解,很显然,就是在自己所租赁的房屋下面申请学位给孩子上学!!但并不是任何租房者都可以给孩子申请到学位。


1硬性条件:


1.广州户口(非广州户口只能积分入学啦)。


2.租房入学多数只接受统筹入学(统筹范围是3公里内)。


3.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去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一定要纳税。


4.租房入学是否成功,还得看这套房子是否有其他孩子占用了学位。


5.若要跨区入学(即户口和租赁地不在同一区)则必须满足在其他区没有房子。


2各区政策:


对于在广州是否有房产,和租赁的时间,各区都有不同的。


各区政策如何,一起看看:


越秀区:


(1)具有越秀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


① 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是其广州市内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 1–5 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 1–5 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


截止到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同时该住宅单元五年内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海珠区:


(1) 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住在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的本区户籍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租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租住私人房: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的租赁备案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非海珠区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在2019年5月5日(含)前租住本区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含),持合法有效的租赁备案的租住户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2020年,非海珠区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我区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学校的,须持有审核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含)前、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含)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符合 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2020升小学家长注意:


同时,对于计划在2020年拥有广州市非海珠区户籍但在海珠区租住私人出租屋情况的,把租房的起始时间提前到今年的8月31日(含)前了。就是说,如果您的孩子明年2020年参加幼升小的,是广州市非海珠区户籍的,在海珠区租住的私人出租屋是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那么最迟要在2019年8月31日(含)前完成租赁备案手续,并且租约至少要写到2022年8月31日之后。


荔湾区: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其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不足一年的,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天河区:


借住或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借住或租住在国有房产或父母单位公房,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房屋使用证明(无偿借住或有偿租用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


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19年5月1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2020年入小学家长注意:


2020年,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我区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学校的,须提供审核时间在2019年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我区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否则,需回户籍地报名申请入学。


白云区:


无特殊说明。


番禺区:


租住政府安排的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承租人子女,如果户口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按地段生安排对口学校;如果户口地址与租房地址不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导中心在本学区内统筹安排。


具有广州市户籍而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其监护人在番禺区以外无自有产权房,在番禺区拥有产权房(或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房,以其番禺区合法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在小孩入学当年5月20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需要申请在番禺区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小孩入读本学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其义务教育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学校。


黄埔区:


本区户籍,属手续完备、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系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区租赁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我区公办小学在读 1—3 年级的,持我区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 3 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花都区:


若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南沙区: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单元无对口小学1-5年级在读学生,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统筹入学。


从化区:


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该适龄儿童户籍所属行政区域统筹安排入学。人户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为2019 年 4 月 15日后登记。


增城区:


无特殊说明。


【解析】


对比2019年,2020年升小学的家长最好在今年8月31日(含)前完成备案,尤其是天河区和海珠区,房屋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含)。荔湾区通常都要求当年升小学的家长需要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3所需证件: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街道办要求资料为准)


租房入学所需证件如下:


1.监护人及申请入读学生在广州市无房证明原件(资料审核要当月出具,并有有效日期,开早了也没用)。这个很简单,只要拿身份证去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助打印就可以了。


2.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申请入读学生页复印件。


5.居委出具的唯一居住地证明原件。


4证件办理方法: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街道办要求证件办理为准)


各证件如何办理:


无房产证明


前往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或广州市政务中心办理,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所需资料


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查询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首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备案手续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可办理所有业务)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租赁双方经中介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该中介机构(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办理所需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原件。

①出租已委托代管的房屋,提供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②出租共有的房屋,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居委出具的唯一居住地证明


一家三口拿着租房合同、无房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居委出具唯一居住地证明即可。(重点需要房东肯配合备案)。


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


2020年升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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