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条件:
(一)在校一年级学生同时满足以下 1、2 者可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违纪以学生处下发的处分文件为准),同时在原专业已学各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补考环节计入,不得 有课程需重修);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直系亲属从事相关行业,转专业后更利于将来就业。
(2)在拟转入的专业领域确有特长[如发表论文(排名前三)、出版著作(作品)(排名前三),或在行指委、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知识/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3)因身体健康原因(需学院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确实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其他专业学习;
(4)休学复读学生原专业无后续班级;
(5)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研究同意,可直接转入本校其他有缺额的专业学习。
(三)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办理休学创业的学生,休学期满,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优先转入创业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
转专业时间:
1.申请转专业学生于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最后两周及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校提交申请,逾期不受理。
2.第二学期第二周,学校组织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其转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