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要求,成立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强化学校体育。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校自身条件,积极推进校园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监督学校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和质量。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建设。强化现有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的作用。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和视力筛查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学生近视率数据调查。
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涉及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教育部门、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和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定期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监督、指导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改善教室照明环境,确保2023年实现学校教室照明全部达标。加强学校电教设备管理。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监督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含托幼机构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人员的在职培训,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能为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加强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建设与数据收集。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指导的协同工作机制,指导近视防治管理工作。修订《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组织各类冬夏令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和家庭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动员家庭参与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学生体育竞赛、学生近视防控干预、学校教室照明及视觉环境改善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会同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调研指导我省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和职业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完善细化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管,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止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落实国家网络游戏的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的要求,落实国家制定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充分发挥报刊等出版物的宣传作用。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积极动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主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儿童青少年健康、节制的观看电视节目。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