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批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2019/9/23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批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工作。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现将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3、外省户籍人员应为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其它说明:

1、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2、各类型考生必须具备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需具备累计在粤满一年社保(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要求

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报名流程分为高考报名阶段志愿填报阶段。

1、高考报名阶段

高考报名阶段分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高考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00至30日17:00。

(1)领取高考考生号

拟报名考生可就近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2)网上预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志愿填报阶段

(1)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选择

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类型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2)报考资格审核

2019年9月26日-10月9日,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并将在高考报名阶段现场确认报名环节所需的全部材料及资格审核登记表交所在合作企业审核。

(3)报考资格复核及志愿确认

考生带齐在高考报名阶段现场确认报名环节所需的全部材料及企业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来我校行政楼223进行资格复核,免试考生需提供免试要求中规定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时间、方式及合格条件

1、准考证领取地点及时间:2019年10月12日08:30-17:00,领取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楼116。

2、考核时间:2019年10月13日,考核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楼。

3、考核方式: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

4、考核内容: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

5、考核合格条件:考核满分值为100分,考生成绩不低于40分。

四、免试要求

1、退役军人企业在职员工,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五、录取

学校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考核合格考生中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2019年10月20日前,学校将在招生网站(http://zs.gdpepe.cn)上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2、2019年10月22日前,我校将拟录取考生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2019年10月30日,我校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结果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六、录取通知发放时间

根据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七、人才培养模式

1、我校与广东万讯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通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8所合作企业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由我校负责,广东万讯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通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8所合作企业协助办理。相关专业教学点设在对应合作企业。试点班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有关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将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学制3年。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实行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3、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八、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说明

1、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50元/人。

2、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6410元/生·年。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附件

2019年第二批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与计划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合作企业名称

企业地点

学制

1

食品营养与检测

30

广东万讯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

3

2

建筑工程技术

20

广东正通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

3

3

建筑工程技术

30

广东华茂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

3

4

环境工程技术

30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

3

5

环境工程技术

30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3

6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0

佛山海尔电冰柜有限公司

佛山

3

7

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

30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佛山

3

8

安全健康与环保

20

佛山市顺德区浙江商会

佛山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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