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于下半年开展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试点招生。
二、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院校介绍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学校背靠梧桐山,面向东江河,紧依东环路,风光旖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27.7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大楼、老隆师范纪念楼、学生公寓、师生饭堂、图书馆、实训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荟萃湖、贤能广场、萧殷广场、铭德榕、桃李园、双馨园、书香园等人文景点蕴寓丰富的文化内涵。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使学校成为莘莘学子求学修身、磨炼技能的理想场所。
学校2001年由原广东老隆师范学校升格成立,2004年整体搬迁至河源市区办学,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成为全省15所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的职业院校之一,2011年成为全省三二分段招生试点院校之一,2013年获得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2018年通过项目验收,正式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有全日制大专在校生12070人,教职工731人,其中专任教师54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60人,博士、硕士共361人,双师素质教师477人。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7个教学院部;设有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服装设计、文秘、英语教育、音乐表演等48个专业;建有35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488个;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08.94万册。
四、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分为面向学历未达标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制造业产业工人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一)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学年)
|
教学地点
|
1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310
|
3
|
3100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2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120
|
3
|
3100
|
龙川县职业技术学校
|
3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110
|
3
|
3100
|
和平县职业技术学校
|
4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70
|
3
|
3100
|
紫金县职业技术学校
|
5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40
|
3
|
3100
|
连平县职业技术学校
|
合计650招生计划
|
(二)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学年)
|
教学地点
|
性质
|
名称
|
地址
|
1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6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广州市增城区盛世教育培训中心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 1 号 6 楼
|
2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6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海丰县方维成人教育学习中心
|
海丰县海城镇海银路党校1楼
|
3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5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惠州市三人行教育培训中心
|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61号麦科特国际大厦9 楼 918
|
4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5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惠州市中科教育培训学校
|
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 12 号(新联兴广场7楼)
|
5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5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惠州市达德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华商大厦 6 楼
|
6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3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深圳市盐田区华智教育培训学校
|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中心 2 楼
|
7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3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惠州市惠城区诚盟教育培训中心
|
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 8 号汇景大厦 B座 301
|
8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30
|
3
|
3100
|
校外
教学点
|
深圳常青藤培训中心
|
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 2068 号红桂大厦1101-1105 室
|
9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50
|
3
|
3100
|
中职
学校
|
兴宁市技工学校
|
广东省兴宁市新城区人民大道西
|
10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50
|
3
|
3100
|
中职
学校
|
惠州市科文成人教育培训学校
|
惠州市大湖溪广汕路东出口
|
11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30
|
3
|
3100
|
中职
学校
|
河源理工学校
|
河源市源城区东环路大学城
|
12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30
|
3
|
3100
|
中职
学校
|
梅州英才外语学校
|
梅州市梅江区古洲路 1 巷 34 号
|
13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30
|
3
|
3100
|
中职
学校
|
珠海市外经贸专修学院
|
珠海市吉大白莲路 53 号
|
合计550招生计划
|
(三)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年)
|
学费(元/学年)
|
合作企业名称
|
1
|
艺术设计
|
650101
|
30
|
30
|
3800
|
河源市广告协会
|
2
|
移动通信技术
|
610302
|
30
|
30
|
3800
|
中兴通讯(河源)有限公司
|
3
|
文秘
|
670301
|
25
|
25
|
3100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
合计85招生计划
|
五、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职幼儿园教师、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已录取考生。
六、报考办法
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高考补报名后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6日9:00至30日17: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9:00至10月9日17:00。
(一)高考补报名
(1)拟报名考生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2)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1.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2.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3.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4.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幼儿园在职教师、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等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
(2)河源市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除河源市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之外的在职幼儿园教师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3)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
幼儿园在职教师考生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及其他在岗职工考生资格由所在单位组织审核,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直接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志愿确认
时间安排:9月26日至9:00至10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我校在以上时间段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上交复印件即可),考生一经我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由我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考生(或委托他人)需按时携带以下复核材料前往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二楼207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核,外地考生也可直接将复核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其他快递一律拒收)直接寄送到河源市东环路大学城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二楼继续教育学院207办公室,李芳,13794736089。通过快递材料复核的考生,请务必确保10月9日前快递能准时送达,如因快递寄送延误造成无法完成复核的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4.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仅退役军人报考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提供)
5.与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仅报考现代学徒制类型的考生提供)
6.社保清单(仅外省籍考生提供)
7.幼儿园在职证明材料(仅报考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考生提供)
对于资格复查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四)报名流程图
七、考核方式
1.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上午9点-11点
2.方式:笔试(满分值:100分)
3.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
4.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3-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详见下文。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考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对口专业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要求。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报信息虚假、专业不对口、已被春季分类招生录取、夏季高考录取等情况,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直接顺延后续考生。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九、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9年12月,由我校统一发放。
(二)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三)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月25日前
|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
9月2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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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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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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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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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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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前
|
招生院校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
10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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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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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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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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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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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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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交流中心二楼2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