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批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我校现开展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的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二、招生计划
三、培养方式
1、教学地点:合作企业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在企业岗位上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学习,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可获得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可获得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重要提示: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学历(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或同等学力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广东省户籍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指定合作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五、高考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复核
(一)高考报名时间:9月26日9:00至30日17:00。
1、拟报名考生到附近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2、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省考试院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附近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①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②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③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④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志愿填报时间:9月26日9:00至30日17:00。
1、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
2、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3、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三)资格复核
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 9:00-16:30;10月7日至10月9日9:00-16:30。
地点: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1室
报名考生先由所在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复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再到我校进行复审。
我校将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等材料进行复核。考生需携《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进行资格复核。
(四)报名流程图
六、考核安排
1、时间:2019年10月13日 (具体时段另行通知)
2、方式:面试,满分值:100分。
3、内容:
①文化素质:以语文、时事政治、语言表达、互联网文化等为主
②职业技能:以职业素养、行业现状与发展等为主
4、地点: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5、费用:免费
6、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免试。
七、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2019年10月23日-25日
2.录取原则:
①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点从高到低录取,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分高者。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得低于40分。
②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优先录取。
八、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12月中旬,由我校统一发放。
2.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入学时间
2020年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十、日程安排
2019年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十一、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本招生简章如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文件有冲突者,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