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9/25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共分为两批:

1.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制造业产业工人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计划:600人,招生专业:7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校外教学点。

2.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90人,招生专业:3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合作企业。

二、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三、招生专业、教学地点、学费标准

(一)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学年

教学地点性质

教学地点名称

教学地点地址

1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40

3

641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天河区维多利亚培训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503

2

环境艺术设计

650111

40

3

1000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天河区维多利亚培训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3503

3

环境艺术设计

650111

40

3

1000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华京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广州市白云区解放北路23

4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40

3

641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黄埔逸成教育培训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大沙地西81号三楼

5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40

3

6410

校外教学点

东莞市莞城华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八达路3号华泰大厦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40

3

6410

校外教学点

东莞市莞城华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八达路3号华泰大厦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40

3

641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欣外经贸培训中心

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774号省外贸大厦副楼1、2、5

8

会计

630302

40

3

525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增城区知力教育培训中心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大道金星村知力教育

9

商务管理

630602

40

3

525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中大科教职业培训学校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大院19号三楼

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40

3

641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中大科教职业培训学校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大院19号三楼

11

电子商务

630801

40

3

5250

校外教学点

揭阳市美音职业培训学校

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北洋村

12

商务管理

630602

40

3

5250

校外教学点

揭阳市美音职业培训学校

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北洋村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40

3

6410

校外教学点

汕头市龙湖区新发展教育培训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中信大厦304

14

电子商务

630801

40

3

5250

校外教学点

汕头市龙湖区新发展教育培训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中信大厦304

15

会计

630302

40

3

5250

校外教学点

深圳华美人才培训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保安综合楼702-705


(二、现代学徒制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学年)

合作企业名称

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540401

3

30

6410

广东华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

商务管理

630602

3

30

5250

广东万讯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3

物业管理

540703

3

30

6410

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培养方式

1.教学地点:校外教学点。由校外教学点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2.学籍管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重要提示: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五、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对象为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已录取考生。


六、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材料

(一)高考报名时间:9269003017:00

1.拟报名考生到附近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2.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省考试院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附近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9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志愿填报时间:9269003017:00

1.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

2.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及其他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3.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及其他在岗职工考生资格由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其他类型考生直接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时间:926日至90093017:0010790010917:00

我校在以上时间段进行资格复核(为方便考生,考生可委托教学点统一上交复印件即可),考生一经我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

(四)报名流程图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测试时间、测试方式、测试地点、测试费用

1.时间:20191019上午10:00-11:30

2.方式:笔试(满分值:100分)

3.地点: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4.费用:免费。

5.考生凭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我校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gpc.net.cn和微信公众号:粤工程招生,上公布考场信息。


八、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20191023-25

2.录取原则:录取时按专业志愿及各教学点分开划线,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得低于40分。

3.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九、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12月中旬,由我校统一发放。

2.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入学时间

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十一、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廖玮

监督电话:020-37227121   传真:020-83986463

电子邮箱65965120@qq.com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gpc.net.cn


我校各类招生、录取情况主要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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