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项目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一)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二)录取程序
1.考生测试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可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2.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拟录取的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