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9/26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简介
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院校自主招生方式,重点开展“4个专项计划”和“1个试点”。分别是:面向退役军人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制造业产业工人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学历未达标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面向医疗机构(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下同)在职员工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及“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拟于11月组织开展,具体报名、志愿填报的时间和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退役军人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也可选择报考拟于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
    

二、招生院校、类型、专业及计划
1.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学制 教学地点名称 教学地点地址
1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07 工商企业管理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荔红一路8号科晟广场3楼
2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08 会计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腾飞路1号二楼
3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09 旅游管理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4栋5楼
4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10 文秘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荔红一路8号科晟广场3楼
5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11 文秘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腾飞路1号二楼
6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12 文秘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22号润宇豪庭3楼(惠州教学点)
7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13 文秘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4栋5楼
8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14 应用电子技术 60 3年 广州远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22号润宇豪庭3楼(惠州教学点)
2.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序号 院校代码 试点高职院校 合作中职学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学制 备注 教学地点所在地市
1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01 学前教育 180 3年 独立开展试点 汕尾市
2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002 学前教育 200 3年   汕尾市
3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003 学前教育 150 3年   汕尾市
4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 004 学前教育 100 3年   汕尾市
 

3.现代学徒制试点
序号 院校代码 学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合作企业名称
1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05 食品加工技术 30 3年 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
2 1276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0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0 3年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三、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且拟报考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19年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后再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流程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高考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00至30日17:00。
    1.领取高考考生号
拟报名考生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2.网上预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具体证明材料有:
(1)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幼儿园在职教师、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等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领取报名号、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二)志愿填报

考生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公布在学校招生网站上的招生简章,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
1.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选择
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原则上仅能报考目前工作所在市、县的教学点);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或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2.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下称“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
幼儿园在职教师考生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及其他在岗职工考生资格由所在单位审核,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直接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3.报考资格复核及志愿确认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复核。10月3日-9日由我院组织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我院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招生院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对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10917:00。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五、考核

(一)2019年高职扩招自主招生试点,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及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核”(分值占比40%)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占比60%)合并同卷进行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采用现场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文化素质”考核内容由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由专业基本理论与能力构成。


(二)考试地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科目 日期 时间
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10月13日 9:00-11:30
 
 
(四)对于退役军人(持转业证或复员证、退伍证)、下岗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相关证件或材料)等,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高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并上交《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自主招生免予考核申请表》(附件2)。


六、录取

我院将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都能被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3-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10月19日前,我院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2.我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10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
3.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新生名册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10月28日前,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七、缴费、注册与资助政策

(一)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及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学费3300元/生•年,其中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文秘专业收费标准另定。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毕业生,可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八、人才培养和毕业证书

(一)除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以学校培养为主,全日制学习外,其他专项试点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和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可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1.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镇猛 卢雄程 廖洁

2.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徐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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