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2019/9/27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为符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高考补报名条件的我省幼儿园在职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原则上仅能报考目前工作所在地市的教学点。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

(二)报考条件

具有高中学历(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或同等学力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广东省户籍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广东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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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方式及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且拟报考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19年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后再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工作流程详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

考生需登录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完成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并按附件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9269:003017:00

报考资格复核及时间20199269:00-3017:001069:00-10917:00复核地点:试点高职院校负责。

考生需认真查阅招生简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及资格复核相关手续。

备注:具体报名时间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可能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五、考核方式

(一)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以职业技能考核(含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报考考生幼儿园教师身份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符合高考补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试点高职院校组织开展的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自主确定测试方式和内容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自主组织实施考试招生。


高考补报名和志愿填报时间初定为9月底,考试时间初定为10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曾获得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六、录取办法

(一)学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培养方式

(一)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职院校要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深度合作,创新教学组织,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在职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学分制管理改革。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试点高职院校是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学制为3年。

(三)录取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八、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采用独立编号。

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新生注册与复查

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收费及资助政策

(一)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各地出台政策,对相关学生给予学费资助。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等对试点班学生给予学费优惠。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毕业生,可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十、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25日前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926-30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926-109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招生院校复核考生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1010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1020日前

招生院校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1022日前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1023-25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1028日前

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备注: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广东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

 

本招生简章若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文件有冲突,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补充:广东2019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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